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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提高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

来源:互联网

  本报讯(记者 肖姗) 昨天,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,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,个人缴费标准仍与2016年度持平。

 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860元/人·年提高至900元/人·年,其中,财政补助500元/人·年,个人缴费400元/人·年。

 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910元/人·年提高至960元/人·年,其中,财政补助480元/人·年,个人缴费480元/人·年。

 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580元/人·年提高至630元/人·年,其中,财政补助480元/人·年,个人缴费150元/人·年。

  大学生筹资标准由550元/人·年提高至600元/人·年,其中,财政补助480元/人·年,个人缴费120元/人·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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